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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抢劫罪的其他方法?

更新时间:2016-10-15   浏览次数:1651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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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的其他方法是指除了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造成被害人不能反抗(不知反抗、丧失反抗能力)的强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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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劫罪的其他方法是指除了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造成被害人不能反抗(不知反抗、丧失反抗能力)的强制方法。

    一、其他方法必须直接对他人身体施加影响力、使被害人失去反抗能力的方法:

    1.被害人之所以处于不知反抗、无力反抗状态,必须与行为人实施其他方法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2.如果只是利用了被害人自己处于不知或者无力反抗的状态而乘机掠走财物,只能构成盗窃罪。 

    二、其他方法的对象只能用于直接控制财物的财物所有人、保管人,而不能是其他人。

    三、其他方法必须是行为人为了排除被害人反抗,以便当场占有其财物而采取的方法(因行为人过失致他人处于排除反抗状态,临时起意占有其财物的,只能盗窃罪或者抢夺罪而不能定抢劫罪)。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①行为人单纯利用被害人自己处于不知反抗或者无力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取走财物,构成盗窃罪或者抢夺罪(非抢劫罪)。

    ②行为人实施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

    A.在被害人未失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   

    B.在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没有发觉的情形下,以及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

    ③趁值班保管人员在室内不备将门锁住,然后掠走其保管的物资:

    A.值班人员发现行为人在掠取财物,因无法出门制止而使行为犯罪得逞,应定抢劫罪;

    B.保管人员未发觉,行为人秘密偷走财物,应当定盗窃罪。

    ④根据《刑法》第2633条的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所称的“暴力”,是指犯罪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如杀伤、殴打、捆绑或者禁闭等。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以欺骗的方法将被害人诱至其承租的住房内,而后将被害人反锁在其事先改造过的房间内,致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从而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属于以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强制禁闭的暴力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应按照《刑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检察院诉白雪云等抢劫案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8年第5期]。

    ⑤设置机关将他人禁闭起来以得逞劫财目的的行为,构成抢劫罪[邹代明抢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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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检察院诉白雪云等抢劫案

【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8年第5期(总第139期)】

【裁判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所称的“暴力”,是指犯罪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如杀伤、殴打、捆绑或禁闭等。

  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以欺骗的方法将被害人诱至其承租的住房内,而后将被害人反锁在其事先改造过的房间内,致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从而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属于以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强制禁闭的暴力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邹代明抢劫案

【提示】设置机关将他人禁闭起来以得逞劫财目的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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