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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能否成立盗窃罪?

更新时间:2016-10-15   浏览次数:2161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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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数额没有达到(接近)成立盗窃罪数额标准,必须具备情节恶劣条件,才能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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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回目录

    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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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窃数额没有达到(接近)成立盗窃罪数额标准,必须具备情节恶劣条件,才能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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