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   

刘某某等诈骗案

更新时间:2021-09-23   浏览次数:1755 次 标签: 诈骗罪 诈骗数额

文章摘要:

[第185号]刘某某等诈骗案——为获取回扣费以虚假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拨打国际声讯台造成电信资费损失的行为应如何定罪量刑
【裁判摘要】为获取回扣费以虚假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拨打国家声讯台造成电信资费损失的行为,应以诈骗罪论处。
【裁判要旨1】为获取回扣,以虚假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拨打国家声讯台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裁判要旨2】诈骗罪的损失数额高于诈骗罪的所得数额,该差额可归因于诈骗行为的,诈骗数额应以损失数额认定。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余某某犯诈骗案   

下一篇: 王某某诈骗案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