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李某某、潘某某、潘某某制造“交通事故”骗取钱财案 更新时间:2016-12-24 浏览次数:1835 次 标签: 诈骗罪 文章摘要: 【裁判摘要】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获取赔款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章摘要2: 目录 1案情 2审判 3评析 上一篇: 程某某诈骗案 下一篇: 四川省泸县人民检察院诉黄某某、袁某某等诈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