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解读 更新时间:2016-10-19 浏览次数:1567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解读 文章摘要2: 目录 1九种新型毒品有了定罪量刑标准 2八种情形下可推定被告人“主观明知” 3死刑毒品案件今后须进行毒品含量鉴定 4受案法院可报请指定管辖,不再自行移送 5孕妇、哺乳期妇女毒品犯罪案件的处理 上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十二省、自治区法院审查毒品犯罪案件工作会议纪要 下一篇: 公安部禁毒局关于非法制造贩卖安钠咖立案问题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