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犯罪主观方面?
更新时间:2016-10-19 浏览次数:175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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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有意予以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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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有意予以包庇。
1.行为人具有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故意;
2.行为人明知自己所包庇的对象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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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行为不知对方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予以庇护,不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②行为人知道对方是毒品犯罪分子但不知道何种毒品犯罪行为而予以包庇的,应当按照行为人具体包庇的毒品犯罪分子的类型定定罪处罚:
A.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分子的:处以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B.包庇其他其他毒品犯罪分子的:处以窝赃、包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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