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强迫卖淫罪的犯罪主观方面?
更新时间:2016-10-20 浏览次数:149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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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卖淫罪的犯罪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所实施的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能够迫使他人卖淫,并且希望他人在自己实施的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的逼迫下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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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卖淫罪的犯罪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所实施的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能够迫使他人卖淫,并且希望他人在自己实施的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的逼迫下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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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强迫卖淫罪不需要以赢利为目的为构成要件。
②如果被逼迫的被害人与不特定的对象进行性交的行为不是有偿的,则该行为不具有卖淫的性质,不构成强迫卖淫罪:
A.可以考虑按照强奸罪的共犯处理;
B.不特定对方对行为人的强迫行为不知情的,不特定对方不构成犯罪,不能按照共同犯罪处理(立法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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