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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犯罪如何量刑?

更新时间:2016-10-20   浏览次数:1001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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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犯罪量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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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犯罪量刑分为三档 回目录

    1.达到定罪处罚标准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①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罪规定处罚。

    ②对于以牟利为目的,实施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犯罪的,法院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违法所得、社会危害性等情节,依法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1-5倍。

    ③一年内多次实施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行为未经处理,数量或者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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