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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单位受贿罪中的共同犯罪?

更新时间:2016-10-21   浏览次数:1177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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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受贿罪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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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受贿罪共同犯罪 回目录

    一、国有单位和该单位工作人员共同受贿:

    1.不能认定为单位受贿罪或者受贿罪的共同犯罪;

    2.应当分别对单位认定单位受贿罪,对国家工作人员认定为受贿罪;

    3.当国家工作人员同时属于单位受贿罪的直接责任人员时,应当以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数罪并罚。 

    二、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受贿,构成共同犯罪:

    1.应当根据各单位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大小,确定犯罪单位的主、从犯;

    2.从犯单位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毫无例外的被认定为从犯;

    3.主犯单位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未必都是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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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单位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同时触犯其他犯罪行为的:

    ①应当数罪并罚;

    ②其中没有单位犯罪罪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以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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