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张某某等抢劫案 更新时间:2021-08-11 浏览次数:2847 次 标签: 抢劫罪 共同犯罪中止 犯意切断 防止危害结果发生 犯罪中止 文章摘要: 张某某等抢劫案——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与从犯的司法认定 【裁判要旨】共犯中止的成立,既需主观上切断犯意联络并告知其他犯罪人,还需客观地阻止其他共犯的行为以及有效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 文章摘要2: 目录 1一、主要案情 2二、争议焦点 3三、法院判决 4四、评析意见 5裁判文书 上一篇: (2008)浦民二(商)初字第2541号;(2009)沪一中民五(商)终字第7号 下一篇: 何某某抢劫案——审理共同犯罪案件后到案被告人时,对先到案共犯人的生效裁判文书所采信的证据如何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