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蒋某某故意伤害案——使用暴力手段向债务人的亲属索要欠债致人伤害应如何定性 更新时间:2021-09-23 浏览次数:2148 次 标签: 抢劫罪 故意伤害罪 文章摘要: [第90号]蒋某某故意伤害案——使用暴力手段向债务人的亲属索要欠债致人伤害应如何定性 【裁判要旨】当场使用暴力夺取债务人或债务人亲友的财物造成债务人或债务人亲友轻伤以上后果的,不构成抢劫罪,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文章摘要2: 目录 1一、基本案情 2二、主要问题 3三、裁判理由 上一篇: 郭某某被控贷款诈骗案——贷款诈骗罪中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如何把握 下一篇: 杨某某强奸、抢劫案——检察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口头抗诉、在法定期限后提出书面抗诉的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