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职务侵占案
文章摘要:
【要点提示】只要行为人具有并利用其特定的职务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无论其职务是如何获得,均不影响构成职务侵占罪。
【裁判要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未经单位授权,私自收取他人费用,并予以非法占有的,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案例索引】一审:郑州铁路运输法院[2005]郑铁刑初字第80号刑事判决书(2005年5月27日)
【裁判要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未经单位授权,私自收取他人费用,并予以非法占有的,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案例索引】一审:郑州铁路运输法院[2005]郑铁刑初字第80号刑事判决书(200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