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刑事经典案例   

以非法侵占物进行抵押贷款逾期不还贷的行为应如何定性——潘某某、王某某职务侵占、虚报注册资本、贷款诈骗案

更新时间:2016-12-25   浏览次数:3059 次 标签: 职务侵占罪

文章摘要:

【要旨】以非法侵占的车辆进行抵押贷款是对赃物的处置行为。行为人虽隐瞒了抵押物的非法性质,但银行方并不会因之遭受实际的经济损失。根据刑法禁止重复评价的原则,不宜在追究其职务侵占刑事责任的同时,再行追究其贷款诈骗的刑事责任。

文章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