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刑事经典案例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罪名如何适用——北京朝阳法院判决李某某等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更新时间:2016-12-27   浏览次数:3233 次 标签: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罪名选择 收益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

文章摘要:

【案号】(2008)朝刑初字第00378号
【裁判要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属于单一式选择性罪名,行为方式不存在选择性,犯罪对象存在选择性。犯罪所得收益应当理解为对犯罪所得进行处理后产生的超过犯罪所得的利润。

文章摘要2: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