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朱某某等盗窃案——罪犯在假释期间又犯新罪,数罪并罚时原减刑裁定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21-09-18 浏览次数:2587 次 标签: 盗窃罪 数罪并罚 新罪数罪并罚 减刑 文章摘要: [第1009号]朱某某等盗窃案——罪犯在假释期间又犯新罪,数罪并罚时原减刑裁定如何处理 【裁判要旨】罪犯在假释期间又犯新罪数罪并罚时原减刑裁定不计入已执行的刑期。 文章摘要2: 目录 1一、基本案情 2二、主要问题 3三、裁判理由 上一篇: 袁某抢劫、破坏电力设备案——如何把握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主客观相统一性 下一篇: 骆某某运输毒品案——对当场查获毒品的案件,被告人拒不认罪的,如何把握有关被告人主观明知的证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