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刊物侵害名誉权
更新时间:2019-09-07 浏览次数:200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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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内部刊物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关键看内部刊物的性质和阅读范围:①仅供领导部门内部参阅刊物不构成侵害名誉权;②分发本单位、本系统或者其他一定范围内的内部刊物可以构成侵害名誉权。
文章摘要2:
什么是内部刊物侵害名誉权案件?内部刊物刊登的来信或文章,如何认定构成侵害名誉权?
内部刊物刊登来信、文章的名誉权纠纷受理 回目录
1.有关机关和组织编印的仅供领导部门内部参阅的刊物、资料等刊登的来信或者文章,当事人以其内容侵害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机关、社会团体、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分发本单位、本系统、其他一定范围内的内部刊物和内部资料,所载内容引起名誉权纠纷的,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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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仅供领导部门内部参阅刊物不构成侵害名誉权;
②分发本单位、本系统或者其他一定范围内的内部刊物可以构成侵害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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