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损害责任纠纷
文章摘要:
文章摘要2:
紧急避险 回目录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紧急避险是以损害较小的利益来保全较大的利益,因此,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不能超过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也即避险所造成的损失应当小于所避免的损失,否则避险行为就超出了必要的限度)。
紧急避险损害责任 回目录
紧急避险损害责任,是指行为人实施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他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行为人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侵权责任。
法律特征 回目录
1.前提:行为人实施的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他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
2.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紧急避险损害责任纠纷 回目录
紧急避险损害责任纠纷,是指因行为人实施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他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行为人依法应承担的民事侵权责任所引发的纠纷。
管辖 回目录
紧急避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①在紧急避险的场合,一般情况下,因紧急避险而造成的损害,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赔偿责任。若危险系由自然原因引起的,则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仅承担适当的补偿责任。但如果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出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②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1.危险来源不同:
A.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比较广泛,可以是不法侵害,也可以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
B.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是人的不法侵害行为。
2.是否处于迫不得已要求不同:
A.紧急避险必须是出于迫不得已;
B.正当防卫并无此要求。
3.对主体的要求不同:
A.紧急避险要求主体不能有特定的身份(如警察、军人火消防员等。)
B.正当防卫并无此要求,任何人均有正当防卫的权利。
4.实施对象不同:
A.紧急避险必须是向第三者实施;
B.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人实施。
5.避险保护的是合法利益,损害的也是合法的利益(第三者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怎么选择,避险所保护的利益必须要大于避险必要大于避险行为所损害的第三者的利益,如等于或者小于所损害的利益,避险就没有意义,法律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
法条链接 回目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九条 【紧急避险】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上一篇: 防卫过当损害责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