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经典案例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2012)甬慈民初字第1054号;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浙甬民一终字第186号

更新时间:2023-04-02   浏览次数:3091 次 标签: 存活机会丧失 医疗损害赔偿 比例因果关系 误诊 赔偿责任

文章摘要:

——存活机会丧失理论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的借鉴运用
【裁判要点】在低治愈率患者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患者依照传统因果关系理论难以证明其损害与医疗过失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获得赔偿的可能性极小。为平衡医方和患方利益,在此类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可借鉴存活机会丧失理论,以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代替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对医方和患方的举证责任进行合理分配,并将期待适当治疗利益作为赔偿对象,以比例因果关系原则为基础,由法官酌定赔偿数额。
【案件索引】一审: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2012)甬慈民初字第1054号(2012年12月31日);二审: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浙甬民一终字第186号(2013年5月15日)

文章摘要2: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