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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雇员受伤害案件责任主体

更新时间:2019-07-05   浏览次数:2974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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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雇员受伤害案件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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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应当以是否实际经营该个体工商户字号,是否从中获益来确定业主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2.虽系个体工商户登记业主,但其将个体工商户转让给他人后便不再经营,也未从中获益,虽未依法办理转让经营手续,但该行为与受害人致损并无因果关系的,名义业主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因个体工商户经营产生的债务,起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在民事诉讼中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户主(业主)为诉讼当事人。

参考案例 回目录

    《唐俊峰等诉盛苏青等雇员受害赔偿案》[载《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含帮工损害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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