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民提字第318号(1) 更新时间:2023-06-11 浏览次数:5184 次 标签: 合同当事人 意思表示 交易习惯 诉讼时效起算 文章摘要: ——合同当事人及诉讼时效的认定标准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民提字第318号 【裁判要旨】在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的情况下,债权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应当从其要求债务人履行而遭到拒绝后开始计算。 文章摘要2: 目录 1一、当事人基本情况与案件来源 2二、案件基本事实 3三、再审请求与答辩理由 4四、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定与判决结果 上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2013)执他字第9号函 下一篇: 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意思探究及买受人主体认定规则——认定买卖合同关系的真正买受人,可从交易习惯、当事人行为习惯、交易背景等方面探究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