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赫某某等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
文章摘要:
王某某、赫某某等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特殊体质被害人死亡案件中因果关系的确定及量刑
【裁判要点】行为人对被害人实施了危险较低的伤害行为,但由于被害人具有特殊体质,危害行为导致疾病发作,二者共同作用下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如何确定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案件索引】
一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法院(2012)石刑初字第506号(2013年3月28日)
二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2013)兵八刑终字第21号(2013年5月9日)
【裁判要点】行为人对被害人实施了危险较低的伤害行为,但由于被害人具有特殊体质,危害行为导致疾病发作,二者共同作用下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如何确定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案件索引】
一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法院(2012)石刑初字第506号(2013年3月28日)
二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2013)兵八刑终字第21号(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