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因其子制止他人财产遭受侵害被刺身亡致家庭生活困难诉受益人吴××等补偿案
更新时间:2017-02-07 浏览次数:116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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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应当理解为法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给予相应补偿,而不是是否给予补偿,完全基于受益人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