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南通×建与另两家建筑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案 更新时间:2023-06-05 浏览次数:1759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法院是否应当依职权认定名为分包实为转包的合同无效 文章摘要2: 目录 1一、案件基本事实 2二、原审法院裁判要旨 3三、上诉与二审查明事实 4四、最高法院裁判要旨 5五、本案争议的分析研究 上一篇: (2004)鲁民一初字第12号;(2007)民一终字第33号(1) 下一篇: 实际施工人请求支付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奖励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