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后上诉能否再发回重审 更新时间:2017-07-24 浏览次数:2279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要旨】二审法院如发现发回重审的上诉判决,仍存在严重程序问题,不宜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更不能维持原判或直接改判,应撤销原判,指定辖区内其他同级人民法院审理。 文章摘要2: 目录 1一、再次发回重审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律规定 2二、“维持原判或直接改判”违反民事诉讼程序价值 3三、指定辖区内同级法院审理的可行性 上一篇: 【笔记】隐名代理的买卖合同约定货物所有权属于隐名受托人,卖方能否将货物交付给隐名委托人? 下一篇: 离婚(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引发物权变动判例六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