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上诉案
更新时间:2017-11-04 浏览次数:318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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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问题提示】本案受益人迟延履行出险通知义务,应承担何种责任?
【要点提示】意外事故发生后,受益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核定被保险人的死亡原因。若受益人迟延履行出险通知义务,导致保险公司无法核查确定被保险人的死因,受益人应当对被保险人的死因承担证明责任。
【案例索引】
一审: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07)思民初字第24号(2007年1月24日)
二审: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厦民终字第843号(2007年6月8日)
【要点提示】意外事故发生后,受益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核定被保险人的死亡原因。若受益人迟延履行出险通知义务,导致保险公司无法核查确定被保险人的死因,受益人应当对被保险人的死因承担证明责任。
【案例索引】
一审: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07)思民初字第24号(2007年1月24日)
二审: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厦民终字第843号(2007年6月8日)
文章摘要2: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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