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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为被执行人,特别情况下,可冻结其间接持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其投资的公司存在股权紧急转让情况下,执行法院可对该股权转让、变现采取暂时性限制措施

更新时间:2017-11-30   浏览次数:4013 次 标签: 执行 股权 间接持股 暂时性限制

文章摘要:

【实务要点】股东为被执行人,该股东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且其投资的公司存在股权紧急转让情况下,执行法院可通过查封对该股权转让、变现作暂时性限制。
【案例索引】北京二中院(2012)二中民终字第12148号《福建天鹅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深圳市兆万达投资有限公司案(股权处置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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