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古田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闽0922民初44号 更新时间:2019-02-27 浏览次数:2395 次 标签: 电费计量 计量装置 文章摘要: 【案号】古田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闽0922民初44号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就《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答问 下一篇: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闽09民辖终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