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建筑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缔约资格与责任承担的分析 更新时间:2019-08-19 浏览次数:1687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文章摘要2: 目录 1一、子公司与分公司的法律地位 2二、分公司与子公司直接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 3三、建筑公司分公司超越公司经营范围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又分为两种情况: 4四、建筑公司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法人承担。 5五、公司或者个人以承包租赁为名借用建筑公司资质之实,建立建筑分公司的,不受法律保护 6六、母公司中标子公司施工应是转包的行为 上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民申字第924号 下一篇: 惠尔普法|建筑企业分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