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解读《关于因执行相关工资规定产生的劳动争议的请示的复函》 更新时间:2019-09-08 浏览次数:1763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结语】对劳动争议的界定应立足于争议主题和劳动权利义务两个方面,人民法院在对劳动争议进行立案审查时,应限于形式审、程序审,不能将实体审理前置。 文章摘要2: 目录 1一、本复函制作背景 2二、请示问题与意见 3三、对本复函的解读 4四、请示意见折射的受理审查问题与指正 5结语 上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执行相关工资规定产生的劳动争议的请示的复函 下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