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经典案例   

(2014)苏中商外初字第0023号;(2015)苏商外终字第00026号

更新时间:2023-04-26   浏览次数:3490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伪造签章订立的股权转让合同经追认可有效
【裁判要旨】未经显名股东同意,隐名股东伪造显名股东签章订立股权转让合同将公司股权转让给自己的,该合同并不当然无效。显名股东知情后并未对合同内容提出异议,并以行为实际履行该合同的,应当视其追认了隐名股东的无权代理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已对其发生法律效力。
【案号】一审:(2014)苏中商外初字第0023号;二审:(2015)苏商外终字第00026号

文章摘要2: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最高法民申1474号

标签

暂无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