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舟定商初字第00787号;(2015)浙舟商终字第58号
文章摘要:
——监护人以未成年人所有的财产设置抵押时的合同效力
【裁判要旨】为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监护人除为未成年人利益外,不得处理未成年人的财产,否则构成无权代理,监护人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效力依照无权代理的相关规定予以认定。
【案号】一审:(2014)舟定商初字第00787号;二审:(2015)浙舟商终字第58号
【裁判要旨】为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监护人除为未成年人利益外,不得处理未成年人的财产,否则构成无权代理,监护人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效力依照无权代理的相关规定予以认定。
【案号】一审:(2014)舟定商初字第00787号;二审:(2015)浙舟商终字第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