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最高法民辖终81号
更新时间:2019-10-28 浏览次数:339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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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最高法民辖终81号
【裁判要旨】股权转让纠纷可以协议管辖。
【裁判摘要】关于本案的合同性质对案件管辖权的影响问题。民事诉讼法就民商事案件的管辖问题规定了法定管辖和协议管辖两种制度。就法定管辖而言,合同性质是确定案件法定管辖权的主要依据。而就协议管辖而言,案件的管辖权取决于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管辖条款是否符合合法自愿原则。当协议管辖条款存在的情况下,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协议管辖优于法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因借贷纠纷和股权转让纠纷均是合同纠纷,属于当事人可以协议管辖的范围。
【裁判要旨】股权转让纠纷可以协议管辖。
【裁判摘要】关于本案的合同性质对案件管辖权的影响问题。民事诉讼法就民商事案件的管辖问题规定了法定管辖和协议管辖两种制度。就法定管辖而言,合同性质是确定案件法定管辖权的主要依据。而就协议管辖而言,案件的管辖权取决于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管辖条款是否符合合法自愿原则。当协议管辖条款存在的情况下,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协议管辖优于法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因借贷纠纷和股权转让纠纷均是合同纠纷,属于当事人可以协议管辖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