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常民一初字第241号;(2011)浙衢民终字第443号
更新时间:2023-03-13 浏览次数:261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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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长期两不找”情形下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案号】(2008)常民一初字第241号;(2011)浙衢民终字第443号
【裁判要旨】在“长期两不找”劳动争议案件中,双方互不履行权利义务,劳动关系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故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劳动者相应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案号】(2008)常民一初字第241号;(2011)浙衢民终字第443号
【裁判要旨】在“长期两不找”劳动争议案件中,双方互不履行权利义务,劳动关系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故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劳动者相应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