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最高法民终894号 更新时间:2023-06-19 浏览次数:3116 次 标签: 建设工程 工程质量 竣工 使用 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最高法民终894号 【裁判要旨】工程已被发包人实际使用,应当认定工程已经竣工。 文章摘要2: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最高法民申5547号 上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2008)民一终字第117号民事判决书 下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最高法民再4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