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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沪民申1726号

更新时间:2022-07-30   浏览次数:2075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案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沪民申1726号
【裁判摘要】有限合伙中的合伙人内部转让财产份额无须通知其他合伙人——且上海尊石投资中心本身就是有限合伙,《合伙企业法》并无关于有限合伙中的合伙人内部转让份额需要通知其他合伙人的规定,故该三份《调查笔录》亦与本案缺乏关联,二审不认定为新证据符合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是针对普通合伙中的合伙人内部转让份额的规定,不能适用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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