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据39|鉴定人出庭费用如何负担?
更新时间:2022-01-11 浏览次数:245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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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解答:鉴定人出庭费用按照证人出庭作证费用的标准计算,(1)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2)由其自行负担(因鉴定意见不明确或者有瑕疵需要鉴定人出庭的)。
文章摘要2:
【注解】鉴定人出庭费用性质上属于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问题:鉴定人出庭费用如何负担?
解答:鉴定人出庭费用按照证人出庭作证费用的标准计算,(1)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2)由其自行负担(因鉴定意见不明确或者有瑕疵需要鉴定人出庭的)。
解析:
1.鉴定人出庭费用计算标准:按照证人出庭作证费用的标准;
2.鉴定人出庭费用负担:
(1)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
(2)自行负担:因鉴定意见不明确或者有瑕疵需要鉴定人出庭的。
3.鉴定费用包含鉴定人出庭费用的,不再通知当事人预交。
法条链接: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1.《证据规定》(2019年)
第三十九条【鉴定人出庭费用的负担】鉴定人出庭费用按照证人出庭作证费用的标准计算,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因鉴定意见不明确或者有瑕疵需要鉴定人出庭的,出庭费用由其自行负担。
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时已经确定鉴定人出庭费用包含在鉴定费用中的,不再通知当事人预交。
【修订情况】2019年《证据规定》第39条为新增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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