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经典案例   

南京××测控仪器有限公司与南京市建邺区投资促进局所有权及与所有权相关权利纠纷再审案

更新时间:2023-07-05   浏览次数:2918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合同部分内容存在无效情形,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不能因此认定合同整体无效
【法理提示】合同具有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应认定为无效,但若只是合同的部分内容具有无效情形,其他部分的效力不受影响的,本着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当事人对其他部门仍应履行,人民法院不能简单认定合同整体无效。

文章摘要2:

【来源】《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52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13年版,第197-204页
【解读】债权人对债权转让合同中的部分债权无处分权,债权转让合同应认定为部分有效。

标签

暂无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