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最高法民终531号 更新时间:2023-07-04 浏览次数:3201 次 标签: 股东转让合同 控制公司 滥用股东权利 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最高法民终531号 【裁判要旨】股东转让合同尚未履行完毕,受让人未全面实际控制公司,转让人主张其滥用股东权利不予支持。 文章摘要2: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最高法民申3049号 上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最高法民终819号 下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最高法民再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