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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处罚

更新时间:2015-09-15   浏览次数:1829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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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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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回目录

    一、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

    二、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1.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2.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条链接 回目录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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