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1)民二抗字第15号 更新时间:2020-09-28 浏览次数:2661 次 标签: 联营体 特许经营权 出租车牌照 联营 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1)民二抗字第15号 【裁判要旨】出租车牌照特许经营权归属于联合体而不属于联营各方。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简法|合伙人之间合伙经营企业法人产生的纠纷如何处理? 下一篇: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沪民终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