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江苏××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更新时间:2023-06-28 浏览次数:2914 次 标签: 企业破产 上市公司重整 重整计划批准 文章摘要: 【裁判摘要】江苏××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系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与重大资产重组同步实施的案件,在破产司法实践中启动最高法院与证监会会商机制。重整与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行,对内需要解决重整状态下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对外需要协调司法程序与行政程序之间冲突。通过会商机制形成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意见,法院在参考该意见的基础上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文章摘要2: 目录 1裁判摘要 2裁判文书 上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诉人宁波金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组取回权纠纷一案的请示的答复 下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民提字第1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