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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强险限额赔偿责任

更新时间:2017-10-23   浏览次数:3275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交强险限额赔偿责任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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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回目录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交强险限额赔偿责任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强险限额赔偿责任的赔偿对象 回目录

    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1.交强险赔偿对象是受害人所遭受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2.交强险赔偿对象的受害人不包括两类人员:

    A.被保险人;

    B.乘坐、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车内人员。

   【提示】交强险赔偿责任对象范围,简单说就是“车内不赔,车外赔”。

交强险限额赔偿责任的性质:无过错先行限额责任 回目录

    1.交强险赔偿责任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无关,只要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就应当在交强险条件下予以限额赔偿;

    2.交强险赔偿责任是先行赔偿责任,交强险不足赔偿部分才由责任人承担;

    3.交强险赔偿责任是限额赔偿责任,不是全部赔偿责任。

   【提示】交强险是先行赔偿、限额赔偿、无责任赔偿:交强险赔偿不分交通事故责任大小和有无,只要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则对“车外”第三者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在限额内都予以赔偿。

交强险限额赔偿责任分为两类各三项 回目录

 

有责任赔偿限额(元)

无责任赔偿限额(元)

①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0000

11000

②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0000

1000

③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000

100

    1.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A.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B.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C.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A.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B.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C.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①交强险限额责任虽然是先行赔偿责任、无过错赔偿责任,但也是限额赔偿责任。

    ②交强险的限额赔偿责任不足以赔偿较大交通事故损失,机动车购买交强险基础上还应当购买足额的商业保险。

经典案例 回目录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与金永兵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上诉案

——复杂交通事故案件中事故责任认定与侵权赔偿的关系

裁判要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作为较为常见的侵权之诉案由,在复杂交通事故的情形下,往往涉及公安部门对交通事故所作责任认定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划分关系的处理,多数情形下,两者在责任认定及赔偿责任划分上较为一致,故事故认定书往往作为确定相关当事方承担赔偿责任最重要的依据,然因两者在责任主体、法律基础及法律适用上存在差别,司法审判实践中既要充分重视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的重要证明力,又要明确损害赔偿责任与事故认定责任的区别,在特殊复杂案件中,避免机械地套用事故认定书结论,而应在充分考虑事故发生的原因力、案发的具体情节及各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的基础上,综合确认各方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角度需承担的民事责任。

裁判规则】

    ①在复杂的交通事故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通常是确定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但不是进行损害赔偿的当然依据。当事人虽不属于交通部门认定的主要责任人,但其行为直接造成事故受害人死亡的,应由其车辆承包人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而不以事故认定书作为其承担责任的依据。

    ②交强险的适用条件:

    A.交强险的适用仅需证实投保交强险的肇事车辆与事故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可能关联性,即应予适用。换言之,除非在案证据可以排除投保车辆与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联系,否则该车辆的交强险即可适用;

    B.被保险车辆的驾驶员属被保险人,故本车交强险不适用。

·交通事故中车上人员与第三者的认定——河南洛阳中院判决刘志卫诉人保财险洛阳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裁判要旨】车上人员在交通事故中被甩出车外受伤,由于事故发生时已处于车外且失去车厢的保护,应当认定该受伤人员已由本车人员转化为第三者,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

·保险公司对驾驶员无证驾驶应承担交强险赔付责任——安徽宣城中院判决肖海军诉渤海财保宣城中心支公司等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  

裁判要旨】驾驶员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损失承担保险赔付责任,对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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