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专题精解   

交强险保险期间

更新时间:2015-09-09   浏览次数:1187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交强险的保险期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止时间为准

文章摘要2:

    交强险的保险期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止时间为准。

目录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 回目录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

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回目录

    1.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2.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3.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4.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4种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除外,交强险保险期间一律为1年(也就是交强险必须投保1年)。

上一篇: 交强险合同   

下一篇: 交强险基础费率

标签

暂无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