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7)最高法行申8102号
更新时间:2021-03-16 浏览次数:209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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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7)最高法行申8102号
【裁判摘要】因业主共有土地使用权属登记提起诉讼属重大事项,应在法定的业主人数同意并授权的情况下才具备原告诉讼主体资格。
【裁判摘要】因业主共有土地使用权属登记提起诉讼属重大事项,应在法定的业主人数同意并授权的情况下才具备原告诉讼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