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互联网法院发布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发展十大典型案例之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受理“职业索赔”投诉是否构成行政不作为的认定
更新时间:2021-03-26 浏览次数:412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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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典型意义】2019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发起的投诉。本案于同年12月12日通过司法判决认定职业索赔者提起案涉履职之诉缺乏请求权基础,不具有原告诉讼主体资格,有效规制为牟利知假买假实施恶意投诉的“职业索赔”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文章摘要2:
【法条链接】《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三)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