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标的类型
更新时间:2015-04-18 浏览次数:1293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合同标的四种类型
文章摘要2:
合同标的四种类型:
1.有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
2.无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
3.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
4.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无形物。
上一篇: 合同解释原则
下一篇: 连带之债与不真正连带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