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某某公司诉某某政府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纠纷案 更新时间:2021-04-07 浏览次数:3112 次 标签: 【行政审判案例第45号】 文章摘要: 【解读】土地管理部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理范围?——土地管理部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具有可诉性:(1)土地管理部门出让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前的拍卖行为以及与之相关的拍卖公告等属于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2)行政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对该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而定,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予以受理。 文章摘要2: 目录 1案情 2审判 上一篇: 某某公司诉某某政府土地行政合同纠纷案——行政合同诉讼的法律思考 下一篇: 马某某不服某某政府侏儒街办事处等地矿行政决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