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蔡某某诉某某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纠纷案 更新时间:2021-04-09 浏览次数:1672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解读】价格鉴定、价格认证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对其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认证。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张某某、杨某某诉某省国土资源厅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案 下一篇: 【笔记】当事人对价格鉴定、价格认证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