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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827号

更新时间:2024-05-08   浏览次数:3474 次 标签: 合同解除 合同目的 商业风险 情势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2019年度参考案例之二十

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827号
【裁判要点】当事人明知行政法规禁止在风景名胜区采矿,而甘愿冒风险签订合同,此种风险属于商业风险,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情势变更的规定。法律只保护法律风险不保护商业风险,商业风险自行承担。

文章摘要2:

——明知存在风险而签订合同不能以情势变更主张解除
【裁判摘要】行政法规禁止在风景名胜区采矿,当事人甘愿冒风险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之后政策下发导致探矿权不能延续,此种风险属于商业风险,不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情势变更的规定解除合同。法律只保护法律风险不保护商业风险,商业风险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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