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苏民终1286号
更新时间:2023-06-30 浏览次数:252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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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案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苏民终1286号
【裁判要旨】在涉案工程招投标前,双方已就相关权利义务达成合意,通过“明招暗定”方式规避招投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3条、第55条规定,导致中标无效。
【裁判要旨】在涉案工程招投标前,双方已就相关权利义务达成合意,通过“明招暗定”方式规避招投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3条、第55条规定,导致中标无效。
文章摘要2: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最高法民申4891号